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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 作者: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30日     文章来源: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5〕2号)文件通知,现启动学校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选工作,具体推选要求如下:

一、推选条件

申报团队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对教育事业和科技创新的全面领导,坚持“四个面向”,服务“国之大者”,潜心教书育人,勇攀科学高峰。团队满足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5个创建指标要求(附件1)。

(二)团队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治学严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取得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服务社会、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合理,团队人数配置合理,其中人文社科类团队成员8-25人,理工科类团队成员 20-60人,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团队的成员数量可适当放宽。前三批已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再参与创建。

(四)团队有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凝聚力,分工明确,运行机制顺畅,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合理,老中青“传帮带”机制完善、有效。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五)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未发生过师德失范、违纪违法等行为。

二、推选名额及时间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个教师团队,学校组织开展评选,最终学校向教育部推荐报送1个教师团队。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74日(周11:00之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望江校区行政楼347室),同时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cudwjsgzb@scu.edu.cn。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未尽事宜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解释。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85400393。

三、创建内容

围绕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创建指标,制定创建计划,明确方向和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实现团队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显著提升,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科研创新成果显著,服务社会效益显现,团队建设可持续发展,青年教师培养有成效。

、推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申报要求,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教师党支部和教师代表的作用,并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联席会根据评议结果进行推荐。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公示。

五、支持保障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是教育部对高校的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已认定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教育部将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团队建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

学校将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积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认定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给予重点支持。



附件:

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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