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光影川大·岁月之美”主题摄影、视频比赛活动的通知


  • 作者: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0日     文章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更好营造校园文化和美育氛围,生动展现全校师生的良好精神面貌,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联合举办“光影川大·岁月之美”主题摄影、视频比赛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公布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活动时间

本次比赛以“光影川大·岁月之美”为主题,结合教师节、中秋节、重阳节、校友返校等节日和校园活动,通过照片和视频的形式,生动记录川大师生在校园中工作生活和校友返校的精彩瞬间,彰显川大教师躬耕教坛辛勤育人的优良风范,叙述学子和校友在川大成长成才的奋进故事,展现川大校园文化的历久弥新与校园风貌的时代变迁。

本次活动作品征集时间为9月10日-10月25日。

二、参赛对象

川大全体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及全体校友。

三、参赛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要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紧扣比赛主题,传播校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不得涉及暴力、诋毁社会、宗教禁忌等法律不允许范围的内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作品不限拍摄设备(手机、相机均可)。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需保证照片长边在3000像素以上且照片大小不低于3M,JPG格式,可对作品进行不改变照片原貌的后期调整(包含堆栈、HDR、拼接之使用同一序列照片的创作手法),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进行增减原始画面、合成画面等操作;视频投稿作品以短视频为宜,需采用MP4、MOV等常用视频格式。

1.作品提交

请参赛作者下载填写《第十届“光影川大”主题摄影、视频比赛作品信息表及版权声明》,在作品征集时间内,将参赛作品及拍照/扫描的《作品信息表》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提交。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光影川大比赛投稿+作品名+作者名+手机号”。

投稿邮箱:scudwjsgzb@scu.edu.cn

2.评选及展示

1.作品初选:比赛组委会对投稿作品进行初选,入围的优秀作品将被收入学校素材库。

2.专业评选: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团对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3.作品展示:入选素材库的作品将陆续在川大官微、川大主页“映像图志”板块及“光影川大”栏目上得到展示。一等奖作品将入围“光影川大”年度线下展映及表彰活动。

四、比赛申明

作品必须为原创,参赛者应对其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抄袭、拷贝、仿冒、翻拍,且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投稿者对其参赛作品拥有著作权,投稿者投稿成功则主办方拥有其作品一般用途(学校宣传需要)的使用权,必要时署名。不允许一稿多投。

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所有。

附件:第十届“光影川大”主题摄影、视频比赛作品信息表及版权声明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宣传部

2024年9月10日

四川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明德楼347室
电话:028-85405390  邮编:6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