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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 作者:党委教师工作部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3日     文章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钢教育基金会文件〔20213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推荐要求

各单位可推荐不多于1的教师作为2021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

各单位推荐出来的候选人填写《宝钢教育奖评审表》,并由学院逐条逐项按照填报要求审核后将纸质版于616日(周三)下午17:00之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dwjgb@scu.edu.cn)。不需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2021年宝钢奖申报简表》。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申报推荐要求

宝钢优秀学生奖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张同修  杜金霞  秦杨梅

联系电话: 85405390

附件:《宝钢教育奖评审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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