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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0日     文章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9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9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9年四川大学“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名额为5名,其中“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推荐名额为1名。

二、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候选人近三年内未获得宝钢教育奖;

2、各单位在推荐的环节中应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教师党支部和教师代表的作用,并由各单位党政联席会根据评议结果进行推荐;

3、各单位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4、各单位推荐出来的候选人登陆四川大学人事处主页上的“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2019年宝钢奖申报简表》,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19620日;

5、请各单位于2019621日前将本单位推荐候选人的《2019年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表》纸质版(附件2)及公示结果报学校人事处351室。

联 系 人:卿老师

联系电话: 028-85468996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附件2:《2019年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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