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5月28日,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握大势、抢占先机,直面问题、迎难而上,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习近平指出,两院院士是国家的财富、人民的骄傲、民族的光荣。要深化院士制度改革,让院士称号进一步回归荣誉性、学术性,维护院士称号的纯洁性。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尊重人才,对院士要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认真听取包括院士在内的广大科研人员意见,加强对科研活动的科学管理和服务保障,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创新环境。
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5月18日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做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作出部署。5月17日,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通知》,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统一。《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教育法是教育领域的基本法,是全面依法治教的法律基础。此次教育法修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教育基本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通知》强调,要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的主要内容。《通知》要求,要从健全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着力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四个方面,切实做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在新征程上勇立新功。同时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的主要内容,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深入了解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的历史与现实意义,了解党的教育方针的历史演变,深刻领悟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育指导思想是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学习时间:2021年6月4日(星期五)下午,请各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学习。
学习材料:
1、 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2、 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通知》
3、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6月3日
四川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明德楼347室
电话:028-85405390 邮编:6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