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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 作者: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0日     文章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推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全面育人、建功立业,发扬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形成全面创建“双一流”的良好氛围,根据《四川大学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十佳奖”实施办法》(川大人[2010]19号)要求,现将2017-2018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1、四川大学先进集体:15个

         2、四川大学先进个人100名(其中:优秀教师50名,优秀医务工作者2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5名)

 学校鼓励先进个人的评选向一线教职工倾斜,原则上担任中层领导干部职务的教职工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参见《四川大学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十佳奖”实施办法》(川大人[2010]19号文件)。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在2018521日前完成先进集体的申报先进个人的推荐、公示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办公室)。

   四、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各单位将《四川大学先进集体申报表》《四川大学先进个人推荐表》、公示结果签字盖章(党委章)后报学校人事处(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办公室)

       2、电子材料:单位人事管理员、先进个人申报者登陆四川大学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流程为:

1)先进个人:账号登陆→用户数据管理→奖励申报→先进个人申报表填写

2)先进集体:单位账号登陆→用户数据管理→单位申报信息→先进集体申报表填写

填写完成后,由学院人事干事网上审核后提交。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520日。

联系人:沈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69956568

附件1:四川大学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四川大学先进个人推荐表




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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